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11年下半年、2012年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期限的通知
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团市委,横琴新区社会事业局、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本局各相关科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按照《转发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珠府〔2011〕107号)规定,现公布2011年下半年、2012年珠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期限:
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底,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非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