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意见
(海政发〔2009〕34号)
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区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依然存在,使我区的就业工作面临稳定就业和促进就业的双重压力。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工作,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城乡一体化就业政策体系和管理服务体系,实现“人人得到就业扶持,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形成产业带动就业、政策拉动就业、服务推动就业的新局面,经2009年7月13日第107次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健全机制,将促进就业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一)健全就业目标责任机制,认真落实目标责任
健全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机制,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促进就业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区政府考核督查范围,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干部任用和领导班子评价的重要指标。制定海淀区就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对各级就业服务组织、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实现积极就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力给予表彰和奖励,发挥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积极作用,将就业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
(二)健全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联动机制,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
健全产业结构定位与劳动力就业需求相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变化与职工稳定就业相结合、城乡一体化建设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相结合的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政府促进就业、强力推动就业的作用,使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实现紧密结合。
(三)健全就业与失业监控机制,积极应对金融危机
健全以城镇登记失业率为核心指标,以本区登记失业的大学毕业生、其他失业人员情况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就业困难人员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失业监控机制,通过指导企业稳定职工就业、鼓励企业扩大就业、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就业与失业数据会商综合分析等手段,掌握本区就业与失业动态信息,实现对就业与失业变化情况的监控。
(四)健全企业评选表彰机制,鼓励企业扩大就业
健全区域企业评选表彰机制,从单纯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向更加关注企业的社会效益转变,定期评选促进就业先进企业,表彰促进就业突出贡献企业,帮扶困难企业,给予受表彰的企业绿色通道服务,调动企业安置就业和稳定就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