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的通告
(海行规发〔2009〕23号)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批复》(京政函〔2009〕2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把中关村西区建设成为创新要素聚集功能区,经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商务委、中关村管委会等部门研究,区政府决定,加快推进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中关村西区四至范围为:东起中关村大街,西至苏州街,北起北四环路,南至海淀南路。规划占地95公顷,公共建筑(写字楼)规模约250万平方米。
二、中关村西区的功能定位是:以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转化和辐射为核心,以科技金融服务为重点,以高端人才服务、中介服务和政府公共服务为支撑的创新要素聚集功能区。
三、中关村西区业态调整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业态调整工作,坚持“政府调控、规划指导、合理疏导、科学利用”原则,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依法规范项目准入和退出制度,推进以电子产品市场为主的传统商业业态调整,加快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聚集,着力发展与核心区建设相适应的高技术服务业,优化中关村西区业态布局,将中关村西区建设成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标志性区域。
四、建立以业态发展指导目录为导向的中关村西区业态管理机制。中关村西区业态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
鼓励类包括:创新要素类,即吸引中国技术交易所(全国技术交易中心)、中国版权贸易基地等入驻;以首都创新人才发展大厦为载体,吸引国家“千人计划”绿色通道办公室、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海外学人服务中心、猎头机构等人才服务机构;鼓励管理咨询、创业辅导机构、技术咨询、研发服务、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反盗版机构、标准申请、行业协会和联盟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入驻。科技金融类,即鼓励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多层次资本市场要素、信用评估担保机构、各类金融机构落户,探索开展离岸科技金融试点,鼓励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产权交易和资本市场发展。科技企业总部和研发中心类,即鼓励重点技术领域知名企业设立总部和研发中心,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发展总部经济。高技术服务业类,即鼓励发展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等高技术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类,即鼓励发展软件设计和服务,网络技术、电信增值、动漫游戏、媒体内容制作、图书出版、创意设计等文化创意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