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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对象范围
  (六)重点扶持对象。“十二五”时期我市扶贫开发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全市为89.2万人。重点范围是五县一市三区(即郧西县、郧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丹江口市,张湾区、茅箭区和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的500个重点贫困村(包括325个扶贫重点村、125个老区重点村、50个插花重点村)、25个重点老区乡镇、3个重点插花乡镇。

  四、目标任务
  (七)奋斗目标。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贫困乡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努力建成有一定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的特色产业,特困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农村绝对贫困现象明显缓解。到2015年,贫困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城乡差别、贫富差距进一步缩小,基本实现贫困户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
  (八)具体任务。
  1、专项扶贫任务。力争到2015年,完成“六个五”的目标任务,即累计减少贫困人口50万人,新建改造特色产业基地50万亩,培植扶贫龙头企业50家,完成整村推进500个村,扶贫搬迁5万人(其中生态移民1.5万人),转移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5万人。
  重点贫困村达到“八有”:即有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有通畅的村级公路,有通讯、广电设施终端,有综合服务社,有标准村级卫生室,有村级办公活动场所,有稳定的集体经济收入,有坚强的村级领导班子。
  2、行业扶贫任务。
  --特色优势产业。到2015年,各县市区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产业化经营水平明显提高。
  --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大力推进土地整理与改造,因地制宜抓好乡村库、塘、堰、渠、窖、井建设和小流域治理,搞好贫困地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到2015年,以农业生产经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贫困家庭,人均拥有0.5亩以上高产稳产基本农田。
  --交通。到2015年,贫困村有一条达到通畅标准的村级公路。
  --安全饮水。到2015年,重点贫困县市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90%以上。
  --生产生活用电。推进农村新一轮电网改造,保障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不断提高农村供电负荷率,切实解决少数农村无电问题。
  --生态家园建设。大力实施“五改三建”工程,实施整村推进的重点贫困村,80%以上的宜建农户达到“四位一体”沼气池。
  --农村危房改造。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到2015年,力争让每户贫困农民都能住上安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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