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各高校,厅直各单位:
近日,省委书记孙政才就《新文化报》"昔日感动吉林的王昱人同学,如今考上大学却因家庭贫困想放弃"的报道做出的重要批示,在教育系统和社会各界引发了强烈反响。为深入贯彻政才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积极做好贫困学生帮扶工作
政才书记对贫困学生的深切关怀饱含着民生情怀,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关心,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深入开展帮扶活动,做好贫困学生帮扶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上不了大学,是教育系统应有的爱心和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深刻理解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所强调的"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把做好贫困学生帮扶工作,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教育公平的重要任务,作为推进"三帮扶"活动的重要载体,以政才书记重要批示为指导,深入查找本地、本部门、本校存在的差距,认真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问题,进一步加大帮扶工作力度,积极研究帮扶措施,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各界的关爱,牢固树立学有所成、报效祖国的信心和决心。
二、深入开展各项帮扶活动
新学期即将开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校要提前谋划,用足用好"奖、贷、勤、助、补、减"等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对于无力承担入学相关生活费用的特困学生,要全面落实国家"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创造条件为其提供生活备品、就餐补助等日常生活上的帮助,为贫困学生入学办理手续提供便利条件。各高校领导和辅导员要深入学生之中,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实际困难,主动向贫困家庭学生宣讲介绍国家资助政策,使学生了解资助的渠道,让贫困家庭学生感到温暖、得到实惠。要发挥资助政策的激励作用,从学校内部和社会多方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有条件的高校要通过设立"自强奖学金"、"特困奖学金"等形式,鼓励他们自强自立,激发更多贫困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的内在动力,使他们在物质和精神上"双重受益"。要不断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认真落实助学政策,扩大受助比例,提高资助水平,加快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资助工作长效机制,从制度上为解决那些家庭困难学生就学和生活问题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