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崇明玉环路营销服务部增加营业范围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8]263号)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天安保险上海分公司关于崇明营销服务部增加营业范围的请示》(天保沪[2008]11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崇明玉环路营销服务部增加营业范围:经分公司核保,可以打印保单。
你公司应按照《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7]1号)和《关于做好保险许可证公告的通知》(沪保监发[2007]130号)的要求,办理相关公告事宜,并办理《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