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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鑫宏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鑫宏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8]288号)
上海鑫宏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鑫宏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动用营业保证金的请示》(沪鑫代发[2008]06号)文已收讫。
根据《
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4]14号)第
二十四条
规定,你公司已于2008年9月由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准予你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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