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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国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准予上海国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动用营业保证金的批复
(沪保监复[2008]336号)


上海国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海国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动用营业保证金的请示》(国彰(2008)1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你公司已于2008年12月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投保了《保险代理业务从业人员职业责任保险》,根据《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要求,现准予你公司动用原存于中国银行普陀支行的营业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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