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盈科中心支行A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字〔2008〕277号)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你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书》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盈科中心支行”等2家机构的A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表)。你单位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该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该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保险代理业务。
附件:新增兼业代理资格申报核准机构清单
制表单位 :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申报机构 : 花旗银行北京分行
制作报表日期:2008年6月16日
序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机构名称 | 类别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审批结果 |
1 | 67170003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盈科中心支行 | A类 | 北京市朝阳区工体北路甲2号盈科中心商场一层109单元、盈科中心办公楼IBM大厦1008A和1009单元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核准 |
2 | 67380314X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 A类 |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7号光华长安大厦101、1625-1626室 | 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 | 核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