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设立天通苑等三家营销服务部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8〕426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通苑、大孙各庄和张家湾三家营销服务部的请示》(泰康京发[2008]064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通苑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大孙各庄营销服务部、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张家湾营销服务部。
二、上述三家营销服务部的经营区域为北京市行政辖区。
三、上述三家营销服务部的营业范围为: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保险费、投保单等单证;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投诉。
四、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通苑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天通苑三区11号楼204室,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大孙各庄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府前街7号,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张家湾营销服务部的营业地址为: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太玉园三期B区1028-1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