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飞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化工路分公司等三家机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8〕439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代理北京飞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化工路分公司申报C类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国寿财险京发〔2008〕208号)和《关于代理北京市宏会友汽车修理站等2家单位申报C类兼业代理许可证的请示》(国寿财险京发〔2008〕21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核准“北京飞驰汽车装饰有限公司化工路分公司”等3家机构的C类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应及时持已核准机构缴存保证金的凭证到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并督促上述机构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范围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