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金鼎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京保监许可〔2008〕442号)
王丽锦、常涛、常敬:
你们申请设立北京金鼎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北京金鼎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
三、该公司经营区域:北京市行政辖区。
四、该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丰路18号院1-401。
五、该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四)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王丽锦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