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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二十一、市质监局
  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和日常性监管;拟订全市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负责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告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并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负责建立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负责公布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信息,并向有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食品安全信息;负责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参与食品安全重大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处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咨询、投诉、举报的有关事宜;负责查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负责对食品定量包装进行计量监督;负责认证机构、食品检测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管理食品召回工作;负责对生产领域食品加工小作坊(含面条、豆腐、黄酒)、食品生产企业自身从事食品包装、仓储、运输、物流行为监管;负责对居民住宅出租用于食品生产活动的行为进行管理;严厉打击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违法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含“瘦肉精”的猪肉等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市粮食局
  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检查;负责地方储备粮油质量安全管理,协助管理中央储备粮油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粮食行业质量安全工作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粮食质量安全标准、检测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负责审查或者组织起草有关食品安全地方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依法行政的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执法监督;组织或者参与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四、襄阳海关
  负责食品进出口的监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对食品进出口的贸易管制措施;依法查处食品走私行为;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保证食品进出口安全;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五、襄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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