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3月3日至3月12日,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联合有关劳动监察部门对本区的评选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和考评。
(三)3月13日至3月20日,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南沙区劳动保障局统一将已加具意见的《考评表》和《推荐表》一并报给评审工作小组。
(四)3月下旬,协会组织召开评审工作会议,由评审工作小组评选出“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和“诚信服务单位”的推荐名单。
(五)3月底前,向社会公示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市劳动保障局审定。
(六)4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表彰获得“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和“诚信服务单位”称号的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并颁发荣誉标牌。
这次评选活动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扩大“春风行动”的影响范围。
六、评比组织机构
设立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彭兆銮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巡视员、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会长
副组长:
张宝颖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常务副会长
马见效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失业保险处处长、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副会长
高瑞友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处处长、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副会长
简炎荣 广州市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主任、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副会长
李程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谢迎建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处长
林正生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处长
刘捍东 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陈礼海 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副主任
熊宝谋 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熊宝谋(兼)
办公室副主任:王宇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职介管理部副部长
成员:局就业处分管职介的负责人;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分管职介的负责人;市劳监支队机动大队负责人;南沙区劳动保障局分管职介的负责人。
七、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活动以实地综合考评的情况为基础,考评的内容参照《广州市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行为规范》进行,参评单位必须通过2007年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年检,按照《职业中介许可证》核准的范围经营,全年没有发生有效违规投诉案例,考评总分数至少达到80分或以上。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和南沙区劳动保障局按照考评表进行考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