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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广州市“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和“诚信服务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关于开展2007年度广州市“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和“诚信服务单位”评选活动的通知
(穗职协〔2008〕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春风行动2008”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劳社函〔2007〕1452号)的要求,为加强对我市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要求,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村劳动力、“农转居”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公共就业服务环境,推进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社会。本会定于2008年2至4月组织开展2007年度“放心职介服务单位”和“诚信服务单位”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强化诚信、亲情、便民的服务理念,营造和谐就业环境,通过评选推荐一批诚信服务职业中介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我市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诚信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我市职业中介服务整体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评选的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出一批服务规范、群众比较满意的职业中介机构。

  三、评选的对象

  开展职业中介服务满一年以上(2006年12月31日前成立)遵守并履行《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章程》的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会员单位。

  四、评选的方法

  这次评选活动由广州市职业中介服务协会负责组织开展。采取自评、考评和推荐相结合的评选方法:先由会员自评,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劳动力分市场,下同)联合区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实地考评和推荐,推荐名单经评审工作小组审议,报市劳动保障局审定后向社会进行公布与推介。

  五、评选时间及工作安排

  评选活动从2008年2月15日开始至4月中旬结束:

  (一)2月15日至2月28日,各会员单位根据各自的服务经营情况,填写考评表,并报各区、县级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南沙区由该区劳动保障局加具推荐考评意见。省残联、市妇联、市共青团、市残联、市总工会分市场等省、市属单位可自荐并报其所属主管部门加具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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