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要将企业一套表改革及推广应用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经费保障。
工业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和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工业、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企业一套表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帮助调查企业解决联网直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包括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统计机构,充实统计人员,建立和规范统计台账,配备网络直报专用电脑、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控制等。编制、民政、税务、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及时提供基本单位变动情况及其有关行政资料,严格按照“先进库、再出数”的原则,确保调查企业(单位)不重、不漏。
统计部门作为企业一套表改革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基层单位、企业的统计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掌握改革动态,做好汇报和协调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企业一套表改革的重要意义,为改革的稳步推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依法开展统计,保证数据质量
企业一套表实行“企业直报、四级监管”方式,对于保证数据质量至关重要。 各地、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对调查企业(单位)基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帮助其建立健全网络设施、原始台账和工作记录,做到统计源头数出有据,真实可信。
调查企业(单位)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简称
统计法)规定,积极配合做好与改革有关的工作,包括配备网络直报设备及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完成统计报表的报送任务。 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行政区域内调查企业(单位)的督促检查和催报工作,确保调查企业(单位)不遗不漏地上报数据。
各级统计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调查企业(单位)数据质量全程监管,深入企业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拒绝提供统计数据、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或不配合统计机构完成报送任务的企业(单位),将按照
统计法规定依法查处。
四、严格统计管理,减轻企业负担
企业一套表改革初期实行报表报送双轨制,即调查企业(单位)一方面要完成一套表改革任务,另一方面还要按照现行统计调查制度完成统计资料的报送任务。 省统计局要按照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尽快将我省分散实施的各项企业统计调查整合起来,实现统一设计统计报表,统一确定调查单位,统一网上采集企业数据,统一软件系统加工处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