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劳动合同文本(简易版和工作证版)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8〕1184号)
各区、县级市劳动保障局,各主管局,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全员劳动合同“签约达标行动”方案>的通知》(穗劳社函〔2008〕941号)要求,现将广州市劳动合同文本(简易版和工作证版)印发给你们,供建筑业、住宿、餐饮业和小型工商业企业、个体工商户与职工签约使用。使用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本局反映。
附件:1、广州市劳动合同文本(简易版)
2、广州市劳动合同文本(工作证版)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广州市劳动合同文本(简易版)
一、劳动合同期限:□1、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2、无固定期限□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并以 为标志。4、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无试用期)
二、乙方的工作岗位 工作地点 。
三、乙方的工作时间:□1、标准工时制□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甲方保证乙方法定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1、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2、试用期满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元/月( 元/周) ;3、加班工资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五、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及其他: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依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甲方按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支付,均必须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进行。
甲方(用人单位):(盖章) 乙方(职工):
住所地: 住址(通信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