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市级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清查的通知
各市级职业培训机构:
最近,我市个别职业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虚假宣传等现象时有发生给全市职业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带来不良影响。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重视,要求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管理,清理规范办学行为。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我局决定对全市职业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市级职业培训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完善我市职业培训机构管理体系,切实推动我市职业培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成立市劳动保障局职业培训机构清理整顿领导小组。
组 长:卢建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宋 飞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处长
杨晓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技能开发处副处长
石 岗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
舒 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总队长
欧 毅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职业技能开发处,由宋飞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清理整顿工作内容
按照《
民办教育促进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重庆市职业教育条例》、《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职业培训机构进行检查。
(一)机构运转是否按办学章程执行;
(二)办学条件和专业设置情况是否符合相应的办学规模,如办公用房、教学场地、授课设施设备、卫生和消防安全等,以及招收住宿学生的食宿场地情况;
(三)机构固定人员情况,包括固定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师等;
(四)是否按照审批的职业工种、层次开展培训;
(五)发布的招生广告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到审批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