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揭阳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府办〔2011〕9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揭阳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揭阳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提高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需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1〕65号)精神,现制订我市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方案。
一、建设目标
全市共建设87个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其中:11个中心镇于2011年12月底前完成,其他76个乡镇(街道)于2012年底前完成,全面达到“六到位”(即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到位)、“八统一”(即统一工作职责、业务流程、资料台账、服务规范、管理制度、信息系统、设施标识和人员配备)的要求,实现服务场所标准高、设备好、服务优的目标。
二、建设标准
(一)统一机构名称。乡镇(街道)服务机构统称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行政村、社区的服务机构统称为“××村(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
(二)统一服务标识。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机构统一公共服务标识。统一使用广东省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标识(按照省制定的图案、颜色等要求制作),并悬挂于大厅服务台背面。大厅服务台背面上面为标识,下面张贴金黄色的字“××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大厅内以白色为主,配以人社蓝为衬托,服务台背景为人社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