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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和中小学校舍工程建材产品质量抽检情况的通报


  (三)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审批程序不规范;资料整理不及时,原始记录形式化,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情况;未建立原材料及试块见证台帐,建筑材料进场复验报告取回不及时,部分检测报告内容不全;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记录签字、盖章不全,个别签字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等。

  (四)建筑材料质量。在抽测的183组建筑材料中,发现不合格建筑材料8组。主要是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偏差;极个别工程的聚氨酯保温装饰板芯材导热系数不合格,电线电压试验不合格。

  三、下步要求

  (一)认真抓好整改工作。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不合格材料,以及省厅全年抽查抽测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各市要落实专人负责,切实督促整改,消除质量隐患,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整改情况书面上报省厅。对受检项目相关责任主体、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的,依法依规处罚到位。省厅将进一步加大对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问责力度,对不履职的监督机构和个人,取消监督资格。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文件精神。省厅出台了《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和质量各方责任主体管理人员公示牌制度的通知》等有关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意见、通知等,各地要做好宣贯落实工作,切实领会文件精神,召开宣贯会、座谈会等,传达到每一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参建单位,详细部署落实,并做好检查督导工作。

  (三)认真做好培训工作。各地要充分利用冬季施工淡季的时间,大力做好各项培训工作。一是监督员的培训再教育,对监督员开展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范标准等多方位知识培训。各市要开展对所辖县区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二是加强对从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各地要结合全年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从问题出现原因、表现、防治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对从业技术人员开展专业知识培训。三是相关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培训。各地要适时开展对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质量安全责任培训,大力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把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作为日常管理的重点。

  (四)做好经验总结,探索长效机制。各地要全面总结今年以来在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方面的成绩与不足,认真分析,把好的经验做法制度化、程序化,探索建立长效机制;认真研究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原因及对策,为进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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