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主体地位,坚持把深入推进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与服务妇女群众需求、维护妇女群众合法权益相结合
各级妇联开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突出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的主体地位,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调动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的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妇女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促进妇女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长和发展。
一是激发广大妇女建功“十二五”、巾帼创新业,展现创造活力,争当优秀女性。各级妇联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劳动竞赛等活动,引导妇女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素质、掌握岗位技能、增强业务本领,促进岗位成才。要继续推进市第十三次妇代会提出的“白玉兰参与行动”,大力实施优秀女性引领工程,通过“巾帼建功”、“双学双比”以及“三优三进”等活动载体,充分发挥三八红旗手(集体)、巾帼文明岗、农村女能手、女带头人等各行各业优秀女性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市妇女“巾帼创新功、岗位争优秀”,激励全市妇女在参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把握时代要求,奉献智慧才华,实现全面发展。
二是引导广大家庭弘扬文明新风,维护社会稳定,争创美好家园。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各级妇联要秉承世博理念,围绕建设“和美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社区”的目标,广泛动员全市家庭开展美好家园创建活动。要组织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百万家庭低碳行”、“关爱一生”、“邻里互助一家亲”等社区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的创建活动,引导全市妇女及其家庭成员争当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的自觉实践者,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积极践行科学、文明、健康、绿色的生活方式,建设和谐友善的人际关系,弘扬男女平等、尊老爱幼、互爱互助、见义勇为的社会风尚。要充分发挥家庭志愿者在化解社区矛盾、反映基层思想动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引导妇女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切实帮助解决妇女就业创业、扶贫帮困、维权咨询、心理疏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等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是带动各级妇女组织加强组织建设,推进“强基固本”,争创先进组织。妇联组织是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的直接参与者,也是活动成果的享有者。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各级妇联要紧紧抓住这一难得机遇,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进一步夯实妇联组织基础。要依靠“党建带妇建”,切实解决基层妇联组织在干部配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要积极争取党委部门的支持,以“三个共建”为抓手,以“强基固本”工程、“妇女之家”建设等活动为载体,按照“健全、拓展、凝聚”的组织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妇联组织网络,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形式,积极培育、发展女性社团,不断创新新形势下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妇联团体会员和妇联执委、妇女代表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妇联的组织覆盖、工作覆盖和活动覆盖,激发妇女组织内在活力,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切实为妇女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