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开展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摸底普查的通知
(沪保监发[2008]124号)
各人寿保险公司、各健康保险公司,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交通大学海外教育学院、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国际从业资格教育学院:
为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掌握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状况,中国保监会决定开展全国保险中介市场摸底普查工作。请你机构按照《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摸底调查表》(见附件)填报相关情况。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指由中国保监会或上海保监局认证的可为保险营销员和保险中介从业人员出具有效培训证明的机构。
请于2008年10月31日前将完成的《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摸底调查表》(Excel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run_zhang@circ.gov.cn。
联系人: 张润联系电话:38656679
附件:《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摸底调查表》
二○○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
《保险中介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摸底调查表》
培训机构名称
| 认证日期
| 已培训人次
| 现培训人数
| 授课方式
| 收费方式
| 培训效果检查方式
| 培训内容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