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突出帮扶困难职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各级工会要准确把握维权阶段性特征,坚持以经济发展为要,职工为本,积极应对工会维权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切实履行维权职责。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各项维权基础工作都要切实加强,同时要区分情况、突出重点、把握节奏。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预警调处,主动及时掌握职工思想状态、劳动关系等动态信息,完善多层次、广覆盖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和机制,把劳动关系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推动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开展创业培训、创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会促进就业行动,扶持困难就业人员实现就业。要加强与人大、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对于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推动《
劳动合同法》、《
企业破产法》和《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落实。要在企业出现困难的情况下,高度重视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工作,进一步完善帮困送温暖长效机制,加大节日帮困、助学助医等帮扶力度,帮助生活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要围绕欠薪欠保、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继续加强农民工权益维护和困难帮扶。
四、做好维护职工稳定工作,以职工队伍的稳定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当前,确保稳定的企业生产秩序和良好的社会环境,是推进上海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基础。各级工会要深刻认识“稳定压倒一切”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工具的作用,教育、引导广大职工识大体,顾大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当前形势的判断和决策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上来,自觉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自觉为企业分忧,为推动企业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要积极推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健全完善职工权益表达机制、职工权益维护机制、工会维权协调机制,最广泛地把职工吸引到党领导的工会组织中来。要坚持守土有责,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洞察力,警惕和防范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企业遇到的困难对职工队伍进行渗透和破坏。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深入到企业困难多、职工意见集中的地方去,及时发现和掌握当前经济形势下职工思想动态以及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积极协助党政妥善处理,发现有可能引发劳资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和情况,要早介入,早处置,并及时向市总工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