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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文明班组评比工作的通知


  5、科学管理机制好--围绕企业现代化管理要求,加强班组科学管理,健全长效机制,狠抓管理过程,班组成员职责分明、责任到位、严密有序,不断完善目标管理、目视管理、现场管理、基础管理四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工作模式。

  6、工作一流业绩好--围绕各单位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练兵、科技创新、合理化建议等活动,班组成员具有较高的技术、业务能力,圆满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生产经营、服务质量、经济效益、社会评价等综合业绩在本单位(系统)名列前茅。

  三、评比要求

  1、凡推荐申报参加上海市文明班组评比的班组(科室),须严格按照上海市文明班组评比条件,由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进行综合考评,择优推荐。

  2、各区县局(产业)工会须在开展本系统文明班组评比工作的基础上参加本次评比,上海市文明班组在各区县局(产业)文明班组中择优推荐。

  3、上海市文明班组评比数实行总量控制,各区县局(产业)工会推荐申报上海市文明班组的数额,原则上参照上届(2005-2006年度)各系统市文明班组命名数,并由评比办公室作适当调整。

  4、为规范“建、创、做”评比工作,文明班组、文明岗位、文明职工实行分类管理,文明班组由市总工会、区县局(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分级评比,文明岗位、文明职工由区县局(产业)工会和基层工会评比,评比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

  四、申报程序

  1、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应认真填写《上海市文明班组推荐申报表》(创建工作简介300字左右),并将推荐申报表(一式两份)、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汇总后与各系统推荐申报名单、评比工作小结一起上报。

  2、申报截止期为2009年1月15日,逾期未报或未按评比要求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

  3、评比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地址:中山东一路14号;电话:63232646;邮编:200002;联系人:程友谨)。

  五、命名表彰

  1、上海市文明班组推荐申报材料由评比办公室初审,再由评委会复审,经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审议通过,由市总工会、市文明办批准并命名表彰,授予奖牌。

  2、凡命名为上海市文明班组的班组(科室),可享受区县局系统先进集体的奖励待遇,奖励标准由各系统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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