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总工会关于开展上海市文明班组评比工作的通知
(沪工总宣〔2008〕293号)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工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职工队伍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社会文明、心理健康等素质为目标,深入开展“建、创、做”活动,不断提高创建水平,大力弘扬文明新风,涌现出一大批创建成果明显的文明班组,为提高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树立典型,弘扬先进,在全面实施《上海职工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的进程中发挥文明班组的标杆示范作用,进一步推动“建、创、做”活动在新形势下的深化和发展,上海市总工会决定开展上海市文明班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凡属企事业单位行政建制的班组(科室),符合上海市文明班组评比条件和要求,可参加本次评比。
二、评比条件
参加上海市文明班组评比,须符合下列条件:
1、思想领先作风好--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思想理论学习、形势任务教育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班组成员解放思想、团结一致,具有较强的大局观念、责任意识和创新实践,形成开拓进取、积极向上的班组良好作风。
2、道德高尚精神好--围绕“迎世博、讲文明、树新风”主题,以诚信为核心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建设,规范职业行为,树立职业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班组成员积极参加“迎世博、学双语”、“文明在脚下、文明在手中”、抗震救灾献爱心、牵手困难职工等活动,具有较高的社会文明素质。
3、学习成才氛围好--围绕学习型社会建设要求,创建学习型班组,争做知识型职工,班组学习制度健全,活动形式多样,学习气氛浓厚,班组成员认真参加各类科学文化、职业技能培训,学以致用,岗位成才,班组学习力、竞争力、创新力不断增强。
4、团结和谐风气好--围绕和谐社会发展要求,深入开展和谐班组建设,坚持班组民主管理,完善班务公开制度,增强班组工作透明度,班组长处事公平公正,尊重、理解和关心组员,维护组员合法权益,班组成员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关系融洽、心理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