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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拓展认证咨询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宁波拓展认证咨询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甬拓展中心培〔2008〕6号)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了做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按照《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受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干部培训中心的委托,由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拓展认证咨询中心来办理2008年度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时间
  2008年10月13日~2008年12月19日。
  二、注册方式
  2008年度全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工作,实行网上注册申请和个人信息登记。具体步骤如下:
  (一)新申请注册和需重新注册的人员先进行网上注册申请(网址www.zjzlpx.com),并下载和打印《注册申请表》;
  (二)由注册人持《注册申请表》和相关证件、资料到当地注册点进行注册,当地注册点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审核工作(如《注册申请表》信息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将资料退回本人,让其上网进行信息更正后再行申请注册);
  (三)由各注册点工作人员将信息汇总后和相关证书和资料一并上交至省局培训中心,统一发放注册编号,进行注册登记;
  (四)注册登记结束后,省局培训中心将证书发放至各注册点,由各注册点工作人员将证书发放给注册申请人。
  三、注册对象、注册条件、注册费用
  (一)首次注册:
  1、注册登记对象:
  2008年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2、注册登记条件:
  (1)取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遵守与质量专业工作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要求;
  (3)从事质量专业岗位工作。
  3、注册登记材料:
  (1)质量专业资格注册登记申请表(网络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原件);
  (4)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其中一张贴于申请表)。
  4、注册登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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