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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苏卫科教〔2011〕12号)


各市卫生局、各厅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过公开报名、单位推荐、全国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团现场答辩、公示等程序,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已经确定(详见附件1、2、3、4),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计划必须经同行专家专题论证,由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我厅签订合同后实施。近期我厅将分别与有关单位组织省内外同行专家逐一进行论证,商定中心和学科主要建设目标及年度考核指标,并正式签订合同(由中心调整为学科的需确定正式名称)。

  2、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拟定年度经费资助计划。2011年度主管部门资助经费每中心不低于200万元、每学科不低于100万元。所在单位配套经费不得少于主管部门拨款。

  3、我厅已建立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合同书》年度建设计划和考核指标,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定期评估,滚动支持。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考核评估末位学科将停止经费资助,连续二年末位者将退出管理序列。

  4、各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心和学科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对在建设周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中心和学科,我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5、纸质《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建设合同书》和《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合同书》一式六份,请于2011年10月15日之前送我厅科技教育处。电子版合同书请从我厅卫生科研管理网(http://58.213.112.224)上同时填报。合同书式样请在我厅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
  1、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名单 (略)
  2、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 (略)
  3、调整为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名单(略)
  4、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联合共建)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4、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联合共建)名单

序号  学科名称单位名称带头人
1口腔颌面外科学南京市口腔医院胡勤刚
2心血管病学南京市第一医院陈鑫
3临床核医学南京市第一医院王峰
4麻醉学南京市鼓楼医院马正良
5器官移植学(肺移植)无锡市人民医院陈静瑜
6烧伤外科学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吕国忠
7临床心理学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程灶火
8神经病学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杨伊林
9老年医学江苏省人民医院丁国宪
10胃肠病学江苏省人民医院施瑞华
11血液病学江苏省人民医院李建勇
12皮肤性病学江苏省人民医院骆丹
13肾脏病学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杨俊伟
14流行病学江苏省疾控中心朱凤才
15泌尿外科学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侯建全
16神经病学南通大学附属医院柯开富
17眼科学南通大学附属医院管怀进
18神经外科学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于如同
19血液病学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陈宝安
20肿瘤内科学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陈龙邦
21放射治疗学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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