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的通知
(苏卫科教〔2011〕12号)
各市卫生局、各厅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过公开报名、单位推荐、全国资深专家组成评审团现场答辩、公示等程序,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已经确定(详见附件1、2、3、4),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计划必须经同行专家专题论证,由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与我厅签订合同后实施。近期我厅将分别与有关单位组织省内外同行专家逐一进行论证,商定中心和学科主要建设目标及年度考核指标,并正式签订合同(由中心调整为学科的需确定正式名称)。
2、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拟定年度经费资助计划。2011年度主管部门资助经费每中心不低于200万元、每学科不低于100万元。所在单位配套经费不得少于主管部门拨款。
3、我厅已建立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和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合同书》年度建设计划和考核指标,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和目标考核,定期评估,滚动支持。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考核评估末位学科将停止经费资助,连续二年末位者将退出管理序列。
4、各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中心和学科的督促和检查,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建设计划顺利实施。对在建设周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中心和学科,我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5、纸质《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建设合同书》和《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合同书》一式六份,请于2011年10月15日之前送我厅科技教育处。电子版合同书请从我厅卫生科研管理网(http://58.213.112.224)上同时填报。合同书式样请在我厅网站自行下载。
附件:
1、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创新平台)名单 (略)
2、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名单 (略)
3、调整为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名单(略)
4、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联合共建)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
4、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联合共建)名单
序号 | 学科名称 | 单位名称 | 带头人 |
1 | 口腔颌面外科学 | 南京市口腔医院 | 胡勤刚 |
2 | 心血管病学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陈鑫 |
3 | 临床核医学 | 南京市第一医院 | 王峰 |
4 | 麻醉学 | 南京市鼓楼医院 | 马正良 |
5 | 器官移植学(肺移植) | 无锡市人民医院 | 陈静瑜 |
6 | 烧伤外科学 | 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 | 吕国忠 |
7 | 临床心理学 |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 程灶火 |
8 | 神经病学 | 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杨伊林 |
9 | 老年医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丁国宪 |
10 | 胃肠病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施瑞华 |
11 | 血液病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李建勇 |
12 | 皮肤性病学 | 江苏省人民医院 | 骆丹 |
13 | 肾脏病学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杨俊伟 |
14 | 流行病学 | 江苏省疾控中心 | 朱凤才 |
15 | 泌尿外科学 |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侯建全 |
16 | 神经病学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柯开富 |
17 | 眼科学 | 南通大学附属医院 | 管怀进 |
18 | 神经外科学 | 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 | 于如同 |
19 | 血液病学 |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 陈宝安 |
20 | 肿瘤内科学 | 南京军区南京总医院 | 陈龙邦 |
21 | 放射治疗学 | 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田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