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苏卫传〔2011〕60号)


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发电〔2011〕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以下简称“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两节”期间是食品生产、销售和消费的高峰时段,也是食品安全风险集中、事故易发的敏感时段。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各地要结合正在开展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分析节日期间食品生产经营的特点,对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抓好各环节监管措施的细化、实化,强化各部门间协调配合和措施衔接。要针对容易产生监管空白的食品生产经营业态,切实落实监管任务分工,健全监管责任制,确保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两节”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消费、畜禽屠宰等环节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频次,坚决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针对“两节”期间食品购销两旺、餐饮消费和旅游消费进入高峰时段的时间情况,深入开展月饼、食用油、肉类、乳制品、酒类、禽蛋、蔬菜、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的执法抽检和市场巡查,加强对饭店、旅游景区餐饮单位的现场检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要在抓好各类大宗食品执法检查的同时,进一步围绕中秋节食品消费特点,切实加强月饼等节日食品的生产、上市、交易到退市的全程监管,严把质量安全关。严格节后退市食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管,防止过期食品重新回流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要加强对食品展销、促销活动中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对以次充好、非法添加、伪造包装、经销过期变质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切实净化节日食品市场。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