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重点企业科技统计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重点企业科技统计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沪统字〔2008〕46号)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了解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及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运行状况,为政府制定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提供可靠依据,市统计局决定在本市试行《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具体调查单位见附件1。

  二、调查内容

  1.国家级技术中心科技活动情况;

  2.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三、调查表式

  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L707-1表),见附件2、3。

  四、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制度》的要求,本次调查由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负责组织实施。请各调查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届时将召开会议布置和培训。

  由于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希望被调查企业(单位)根据制度要求如实填报,按时报送。

  五、填报与报送要求

  1.填报要求:本制度一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本制度中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2.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09年1月20日前

  报送资料: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L707-1表)1份

  联系地址:上海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威海路48号1410室)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虞蓓莉、张伟深、宋玉

  电话:53851538、53851529、53851597

  传真:53857337

  附件:

  1.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所在企业名录(略)

  2.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略)

  3.主要指标解释(略)

  4.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略)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lar_603762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