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重点企业科技统计年快报工作的通知
(沪统字〔2008〕46号)
各有关企业(单位):
为了解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及国家级技术中心的运行状况,为政府制定科技政策和科技发展规划提供可靠依据,市统计局决定在本市试行《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具体调查单位见附件1。
二、调查内容
1.国家级技术中心科技活动情况;
2.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科技活动情况。
三、调查表式
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L707-1表),见附件2、3。
四、组织实施
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制度》的要求,本次调查由市统计局社会科技统计处负责组织实施。请各调查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届时将召开会议布置和培训。
由于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希望被调查企业(单位)根据制度要求如实填报,按时报送。
五、填报与报送要求
1.填报要求:本制度一律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本制度中的指标均不保留小数。
2.报送要求:
报送时间:2009年1月20日前
报送资料: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L707-1表)1份
联系地址:上海市统计局社会科技处(威海路48号1410室)
邮政编码:200003
联系人:虞蓓莉、张伟深、宋玉
电话:53851538、53851529、53851597
传真:53857337
附件:
1.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所在企业名录(略)
2.重点企业科技活动情况年快报(略)
3.主要指标解释(略)
4.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略)
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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