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统计局网上直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统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统计局网上直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沪统字[2009]44号)


各区、县统计局,各主管部门:

  按照2009年上海市统计系统务虚会和工作会议有关要求,今年将进一步加快统计信息化建设,重点推进统计报表网上直报工作,以统一数据采集平台,减轻基层统计部门负担,提高数据质量。现将《上海市统计局网上直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日

  上海市统计局网上直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统计数据网上直报,是指统计调查对象通过计算机网络,直接向政府统计机构报送统计数据。其主要目的:一是通过企业直报,实现统计数据从“集中录入”到“分散处理”的管理模式,减轻统计力量相对不足的压力;二是通过建立统一平台,实现数据处理软件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工作效率,也有利于对数据的开发应用。目前,全市已经在部分专业、部分企业实行网上直报并取得良好效果。2009年,按照市统计局统一部署,全市将从专业定报开始实施统一的报送软件、报送渠道和报送要求,全面推行统计报表网上直报。

  一、总体目标

  (一)第一阶段

  从2009年下半年起,用半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实现:

  1.统一网上直报平台。以市统计局建立的网上直报平台作为唯一的网上数据报送平台,企业不再向国家统计局平台直接报送统计数据。

  2.定期报表全部实行网上直报,包括工业、能源、交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社会服务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劳动工资等专业。

  3.规模(限额、资质)以上单位全面实行网上直报,以企业直报为主,逐步缩小代报率,原先直报国家统计局的单位应全部实行企业直报。

  (二)第二阶段

  从2010年开始,逐步扩大网上直报的内容和范围,即从定报扩大到年报,从规模(限额、资质)以上单位扩大到全部单位,从专业调查扩大到重点调查和普查。

  二、组织工作

  (一)市统计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网上直报工作,区、县统计局落实相应的工作部门具体负责协调和落实本行政区域网上直报工作计划、进度和要求。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