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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数据实行专报制度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对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数据实行专报制度的通知
(苏卫办社妇〔2011〕11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和省医改办的要求,现就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测数据实行提前专报制度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10月起,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建立居民健康档案、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等医改重点监测数据实行提前专报制度。具体数据为《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表三中的(19),表四中的(22)、(25),表八中的(58)、(59)、(62)、(63)(见附表)。

  二、实行提前专报的统计数据为截至当月20日的累计数,其中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统计数据为年度内截至当月20日的累计数。

  三、请各市卫生局于每月25日前将附表报送我厅社妇处。《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仍于次月5日前上报,其中列入提前专报的7个统计数据应重复填报。另外,月报表中项目资金落实及使用情况的统计时间段为自然年度。

  四、《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月报表》从2011年10月起,同时报送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挂靠江苏省妇幼保健院)。联系人:徐妍,联系电话:025-83620710,电子邮箱:xuyanblue@sina.com。

  附表: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改重点监测数据月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表:
  江苏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医改重点监测数据月报表

地区     名称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二、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19)经费到位数(万元)

(22)累计建档数(份)

(25)累计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数(份)

(58)年内累计管理高血压患者数(人)

(59)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数(人)

(62)年内累计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数(人)

(63)规范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数(人)

合计

中央

省级

市级

县级

城镇

乡村

城镇

乡村

城镇

乡村

城镇

乡村

总数

合格

总数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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