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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科学技术协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评选表彰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三)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四)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科协,企业科协、园区科协等基层单位科协,限报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工作者1名,并按要求填写《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和《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三份,于9月20日前,报送市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附送电子版《审批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先进工作者附本人近期2寸半身彩照3张。

  五、奖励办法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牌和奖励证书。

  六、组织领导

  市科学技术协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联合组成市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市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朱 烨 肖 峙
  联系电话:63856659 53823263

  市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朱子文
  联系电话:63843205

  电子信箱:zhuziwen177@sina.com
  通讯地址:南昌路47号3421室
  邮政编码:200020

  附件:
  1. 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2. 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 海 市 公 务 员 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集体名称:          
  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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