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重点向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同志倾斜。副局级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处级干部比例严格控制在20%以内。
(四)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各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县科协,企业科协、园区科协等基层单位科协,限报先进集体1个和先进工作者1名,并按要求填写《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和《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三份,于9月20日前,报送市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附送电子版《审批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事迹材料在1500字左右,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文字简练。先进工作者附本人近期2寸半身彩照3张。
五、奖励办法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对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牌和奖励证书。
六、组织领导
市科学技术协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联合组成市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人事处,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
市科协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朱 烨 肖 峙
联系电话:63856659 53823263
市科协学会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朱子文
联系电话:63843205
电子信箱:zhuziwen177@sina.com
通讯地址:南昌路47号3421室
邮政编码:200020
附件:
1. 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2. 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审批表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 海 市 公 务 员 局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附件1
上海市科协系统先进集体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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