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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疆人游伊犁、伊犁人游伊犁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新疆人游伊犁、伊犁人游伊犁活动的通知
(伊州政办发〔2009〕90号)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按照州党委确定的旅游工作思路,州直各县市、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积极拓宽思路,纵深推进旅游工作,通过一系列旅游宣传促销活动,有效地提高了伊犁旅游的知名度,旅游业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上半年,州直各县市的旅游团队预定人数达到95%以上,重点旅游县市旅游宾馆客户预定率达到99%,那拉提旅游景区日均接待游客比去年同期增加1.5倍。
  乌鲁木齐“7·5”打砸抢烧暴力事件发生以后,对州直旅游业产生了强烈冲击,造成了严重影响,赴州直的旅游组团数和旅客人数急剧下降,95%的旅游团队取消了预定,宾馆客房入住率下降到25%以下。今年的旅游黄金时间已经过半,“7·5”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还将持续一段时间,为最大限度地减少“7·5”事件给州直旅游业及相关产业带来的损失,遏制旅游业下滑态势,州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州开展“新疆人游伊犁、伊犁人游伊犁”活动,加强旅游宣传促销,以优质旅游产品和服务拉动内需,用优惠政策刺激民间消费,强力助推伊犁旅游业尽快走出困境,全力以赴保持旅游业平稳发展。具体方案内容如下:
  一、活动时间:2009年8月1日-10月30日。
  二、活动范围:州直范围内各县市所有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企业。
  三、优惠措施:
  (一)活动期间,州直所有国家级A级景区要认真落实自治区旅游局《关于落实全疆国家级A级景区门票优惠政策的紧急通知》精神,州直所有国家级A级景区门票全部实行公布价5折的优惠政策。活动期间,对人民解放军、武警官兵、公安干警、退离休老干部、老职工、劳动模范、军烈属、在校生等群体进入景区,在实行公布价5折优惠的基础上要给予再减免的优惠政策。各景区景点要积极响应号召,降价不降质,保证和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加强宣传,努力拉动本地客源市场。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游客在景区安全旅游。
  (二)活动期间各景区景点要积极扶持和支持本地旅行社、旅游接待机构,价格优惠幅度要有别于区外企业。州直各旅行社、旅游接待机构要设计适合游客需求的特色旅游线路和旅游产品,并在价格上予以最大的优惠。同时,旅游服务质量要稳步提高。
  (三)各星级饭店、星级农家乐、旅游接待点也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发放住宿消费打折卡和餐饮消费打折卡等措施,刺激消费、拉动内需,促使旅游产业尽快恢复到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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