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职责分工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按照《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推进查处取缔工作顺利开展。
工商部门:负责组织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已领取相关许可证(批准文件)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以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批发、零售的经营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公安(消防)部门: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爆破器材以及未经许可而投入经营的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经营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文体部门: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娱乐场所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的出版、印刷、发行及其他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以及没有办理年审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工业产品、食品生产,未经许可生产强制性认证产品,未经许可从事计量器具制造、维修,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以及从事气瓶充装的生产经营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餐饮的经营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安全生产监督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行为;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行为;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非煤矿山生产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非法采矿的行为;已被依法吊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采矿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