㈣ 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许可证或营业执照,以及许可证或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依法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㈤ 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郭向毅 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 姚世聪 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张广程 自治州公安局副局长
潘伊新 自治州公安局消防局局长
丁 赟 自治州文体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温 岭 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居勒提·阿不里克木 自治州卫生局副局长
阿克木·阿不都克里木 自治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马玉河 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玉珉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赛伯·巴依铁流 自治州环保局副局长
杨 东 自治州建设局副局长
达瓦加甫 自治州旅游局副局长
库热西 自治州交通局副局长
阿丽塔 自治州农业局副局长
张德俊 自治州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吴 兰 自治州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徐小林 自治州教育局副局长
库热西 自治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天虎 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由姚世聪兼任,副主任由张天虎兼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成员单位抽调。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确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相关制度;协调解决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查和考核各成员单位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拟定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向领导小组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