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强企业的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建设,提高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火灾防控能力。(州公安局消防局负责,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㈣ 监督企业及时排查治理隐患。
9.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标准、事故隐患报告和统计分析、事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价等制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州安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㈤ 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10.监督非煤矿山矿级领导建立落实现场带班制度。(州安监局负责)
㈥ 强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
1l.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州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公安局消防局分工负责)
12.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再教育制度,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合格后上岗。(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3.监督企业依照《
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州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分工负责)
㈦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14.落实信贷、保险、技改财政资助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博尔塔拉银监分局、州经贸委、国资委、安监局等部门分工负责)
15.力争到2013年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以及大中型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冶金、电力、机械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到三级以上,小型非煤矿山企业达到五级以上。(州安监局、建设局分工负责)
二、建设坚实的技术保障体系
㈠ 加强企业生产技术管理。
16.督促企业强化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配备安全技术人员,强化企业技术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决策和指挥权。(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
17.督促企业加强设备安全管理,重要生产设备设施、安全设施装置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要定期检测检验。(州质监局、安监局分工负责)
㈡ 加快安全生产技术研发和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
18.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技术改造,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州科技局、经贸委分工负责,州安监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