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119消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巴政办发[2008]141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今年11月9日是自治区第14个法定“119”消防宣传日。根据全国 火灾形势和消防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公安部要求全国各地 统一组织开展以“维护消防安全,共享和谐生活”为主题的“119” 消防宣传周(11月3日-11月9日)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 要求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明确任务,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市、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减少火灾事故、降低火灾损失的重要 性,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消除火灾隐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明确安 监、劳动、教育、广电、文化、民政等相关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团体的工作职责。要以营造令广大人民群众满意的消防安全环境为目标,以社会需要、群众关心、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的消防安全 宣传教育内容为重点,广泛全面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 村、进家庭“五进”活动,努力形成“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 的宣传舆论导向。
二、点面结合,多措并举,确保宣传效果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广泛性”, 按照普遍宣传和社会化集中宣传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各族群众的不同 特点和实际情况,加大消防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力度。一是发动 各单位利用宣传栏、文化橱窗、广播站、公益广告开展贴近实际工作 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二是采取消防文艺演出、消防演讲、消防知识 技能竞赛、消防运动会等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消防宣传的积极 性和热情。三是借助公共场所楼宇液晶电视、电视、电信、移动电话、 广播、互联网等各类传媒,努力扩大社会覆盖面和影响面。四是发挥 消防站和消防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119” 消防日,全州所有消防站要向社会开放。教育、民政、工会、共青团、 妇联等相关部门或团体要做好弱势群体的参观组织工作,公安消防部 门要利用消防站做好消防宣传教育的策划、组织、咨询和服务工作。 五是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119”宣传周期间,州公安、消防、 文化、卫生、教育、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做好119家公众聚集场所和易 燃易爆场所的重点抽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监督检查情况,切实提高整改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