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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土地登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编号:    
  土地登记审批表
  单位:ð平方米/ð公顷、万元

登 记 类 型单位土地转让变更登记
申请人请况ð所有权人 ð使用权人 ð抵押权人 ð需役地权利人 ð权利受让人 ð更正登记申请人ð异议登记申请人 ð预告登记申请人 ð其他
名称(姓名)DFD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种类机构代码证证件编号562565478965
单位性质股份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周勇
通讯地址春江路210号     邮编:210006   
ð抵押人 ð供役地权利人 ð权利转让人 ð预告登记义务人 ð其他
名称(姓名)OPO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种类机构代码证证件编号5621365874566
单位性质股份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张一
通讯地址建江路520号      邮编:210000  
土地情况地  号12-032-078-001图  号56.00-89.50
坐  落春江路210号
宗地面积5621.3用  途工业用地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出让
使用期限50终止日期2055年2月3日
权利设立情况ð地表 ð地上 ð地下取得价格/
使用权面积5621.3其中独用面积5621.3
分摊面积/
调查表号/提交的土地权利证书号宁建(2005)字第90号
附着物情况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建筑物占地面积/
建筑物类型/申报建筑物权属/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名称、编号、日期1、国有土地使用证;2、土地转让合同;1、 契税、地税缴付凭证。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OPO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已领取该宗地宁建(2005)字第90号出让土地使用证(原证已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5621.3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终止日期为2055年2月3日。现根据DFD股份有限公司与本OPO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并已经市场办备案)转合(2008)字第201号合同使用土地,转让契税、地税已交清,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5年2月3日。依据有地籍调查资质单位提供的调查成果,其转让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一致,为5621.3平方米。建议为该宗地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审查人:王五   ( 盖章)   2008年5 月20 日 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号:23014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初审过程符合要求,初审结果正确,同意报请批准土地登记。    负责人:李四(国土资源局印章) 2008 年5月20 日 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号:23018
人民政府批准意见准予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负责人:吴伟    (公章)  2008年5月23日


  土地登记卡
  单位:□平方米/□公顷、万元                      共用宗卡号:      

地  号12-032-078-001图  号56.00-89.50调查表号587965
宗地面积5621.3坐  落春江路210号
用  途工业用地权 利 人OPO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种类企业机构代码证证件编号562565478965审批表号5478
单位性质股份制通讯地址春江路210号   邮编:210000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权利证书号宁国用(2005)90号
使用期限50年终止日期2055年2月3日土地归户卡号/
取得价格0.1200使用权面积5621.3其中独用面积5621.3
分摊面积/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限高/
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类型/申报建筑物权属/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名称、编号、日期1、土地出让合同、出让图2、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契税发票
序号日期登记类型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初始、变更、注销和其他登记事项(可续表)经办人审核人印 章
1 05.5.21初始该宗地为国有土地,本使用者依照宁国土资让合(2005)字第19号土地出让合同使用土地,批准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自2005年2月4日起算,出让金总价款674.556万元人民币已交清并完契税。依据具有地籍调查资质单位提供的调查成果,出让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一致,为5621.3平方米。王五李四南京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土地登记卡续表
  地号:                              共用宗卡号:   

序号日期登记类型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初始、变更、注销和其他登记事项经办人审核人印章
108.5.23变更OPO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已领取该宗地宁建(2005)字第9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原证已收回),土地使用权面积5621.3平方米,土地使用期限50年,终止日期为2055年2月3日。现根据DFD股份有限公司与OPOI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并已经市场办备案)转合(2008)字第201号合同使用土地,转让契税、地税已交清,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55年2月3日。依据有地籍调查资质单位提供的调查成果,其转让面积与原登记面积一致,为5621.3平方米。王五李四南京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第  

  (六)单位租赁土地初始登记
  土地登记申请书
  编号:                                 单位:ð平方米、万元

申请人请况ð所有权人 ð使用权人 ð抵押权人 ð需役地权利人 ð权利受让人 ð更正登记申请人ð异议登记申请人 ð预告登记申请人 ð其他
名称(姓名)KLCD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种类企业机构代码证证件编号789654213
单位性质 股份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英
通讯地址:扬州路520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张军         联系电话 :56897456电子邮件:WWWDFFG                
土地情况坐  落扬州路820号
面  积74125.3用  途其它商服用地
权利设立情况ð地表 ð地上 ð地下取得价格0.120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租赁
申请登记的内容因租赁土地申请初始登记
备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章:KLCD股份有限公司印章                        2008年 5月 12 日   


  编号:    
  土地登记审批表
  单位:ð平方米、万元

登 记 类 型单位初始出让土地登记
申请人请 况ð所有权人 ð使用权人 ð抵押权人 ð需役地权利人 ð权利受让人ð更正登记申请人 ð异议登记申请人 ð预告登记申请人 ð其他
名称(姓名)KLCD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种类企业机构代码证证件编号789654213
单位性质股份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王英
通讯地址扬州路520号    邮编:210000
土地情况地  号21-014-025-001图  号56.00-32.50
坐  落扬州路820号 调查表号587965
宗地面积74125.3用  途其它商服用地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使用期限40终止日期2035年5月5日
权利设立情况ð地表 ð地上 ð地下取得价格0.1200
使用权面积74125.3其中独用面积74125.3
分摊面积/
附着物情况建筑容积率2.0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建筑物占地面积/
建筑物类型/申报建筑物权属/
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名称、编号、日期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图;2、土地租赁金缴纳发票、契税发票。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该宗地为国有土地,本使用者依照宁国土资租合(2005)字第75号土地租赁合同使用土地,批准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租赁期限为40年,自1995年5月6日起算,土地租赁金总价款8895.036万元人民币,本次租金已交至2015年5月5日,并完契税。依据具有地籍调查资质单位提供的调查成果,租赁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一致,为74125.3平方米。根据土地登记有关规定,建议为KLCD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   审查人:王五   ( 盖章)  2008年5 月20 日 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号:23014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初审过程符合要求,初审结果正确,同意报请批准土地登记。   负责人:李四(国土资源局印章) 2008年5月20日 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号:23018
人民政府批准意见准予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负责人:吴伟(人民政府印章)  2008年5月21日


  土地登记卡
  单位:□平方米/□公顷、万元                   共用宗卡号:      

地  号21-014-025-001图 号56.00-32.50调查表号587965
宗地面积74125.3坐 落扬州路820号
用  途其它商服用地权利人KLCD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种类企业机构代码证证件编号789654213审批表号5478
单位性质股份制通讯地址扬州路520号   邮编:210000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租赁土地权利证书号宁国用(2008)23号
使用期限40年终止日期2035年5月5日土地归户卡号/
取得价格0.1200使用权面积74125.3其中独用面积74125.3
分摊面积/
建筑容积率2建筑密度/建筑限高/
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类型/申报建筑物权属/
土地权属源证明文件名称编号、日期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图;2、土地租赁金缴纳发票、契税发票。
序号日期登记类型登记的其他内容及初始、变更、注销和其他登记事项(可续表)经办人审核人印    章
108.5.21初始该宗地为国有土地,本使用者依照宁国土资租合(2005)字第75号土地租赁合同使用土地,批准用途为其它商服用地,租赁期限为40年,自1995年5月6日起算,土地租赁金总价款8895.036万元人民币,本次租金已交至2015年5月5日,并完契税。依据具有地籍调查资质单位提供的调查成果,租赁土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一致,为74125.3平方米。此次登记有效期到2015年5月5日,凭续缴费凭证办理换证手续。王五李四南京市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注意:单位租赁土地登记需在土地权利证书上,“终止日期”栏下方手写该土地证的有效期,即租金交至日期,例如本案土地证上注“本土地证有效期到2015年5月5日,凭续缴费凭证办理换证手续”。)

  (七)土地作价出资初始登记
  土地登记申请书
  编号:                                 单位:ð平方米、万元

申请人请况ð所有权人 ð使用权人 ð抵押权人 ð需役地权利人 ð权利受让人 ð更正登记申请人ð异议登记申请人 ð预告登记申请人 ð其他
名称(姓名)ABCD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证件种类企业机构代码证证件编号239654213
单位性质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军
通讯地址  常州路420号                   邮编:210000
联系人:陈东          联系电话 :85497456电子邮件:WWWDFFG    
土地情况坐  落常州路420号
面  积567821.9用  途工业用地
权利设立情况ð地表 ð地上 ð地下取得价格/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类型作价出资或(作价入股)
申请登记的内容因作价出资申请初始登记
备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签章: ABCD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印章                        2008年 5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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