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1-2013年水利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1〕19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海南省2011-2013年水利建设总体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海南省2011-2013年水利建设总体方案
海南省2011-2013年水利建设总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琼发〔2011〕8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战略部署,坚持民生优先、政府主导、人水和谐、改革创新,以保障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努力构建防洪减灾、水资源配置和水环境保护三大体系。规划建设一批大、中型水源工程,初步解决工程性、区域性缺水问题;完成全国规划内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中小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建设任务,水利设施防洪能力显著提高;大力发展民生水利,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完成一批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建设一批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江河水系环境整治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强化水利行业能力建设,加强三防指挥调度系统和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防汛防风抗旱应急处置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
加快大广坝二期工程建设。完成昌江干渠、中干渠、低干渠和陀兴干渠的续建,做好陀兴水库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开工建设陀兴枢纽和那文隧洞,2012年全面完成二期工程建设。
全力推进红岭水利枢纽建设。加快主、副坝和灌溉渠首电站、坝后电站及其它配套建筑物建设进度,争取红岭水利枢纽2014年建成投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