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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的通知

  1.规划地点:海口。
  2.医院性质:新建民营、营利或非营利医院。
  3.等级与类别:三级专科。
  4.床位数:300张。
  5.最低投资:每床不低于80万元。
  6.资金来源: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
  7.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
  (二)肛肠医院。
  肛肠疾病是人类特有的常见病、多发病。近年来,肛肠疾病的发病率尤其是直肠癌的发病率逐年上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我省肛肠科疾病的治疗主要在部分医院内设置相应门诊,其技术水平和能力较低,肛肠疾病的专科诊疗医疗机构尚属空白,现有医疗资源难以满足群众需求。因此,急需建立1所肛肠专科医院以提高我省肛肠疾病的诊疗水平,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
  1.规划地点:海口、三亚或琼海。
  2.医院性质:新建民营,营利或非营利医院。
  3.等级与类别:三级专科。
  4.床位数:300张。
  5.最低投资:每床不低于80万元。
  6.资金来源: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
  7.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
  (三)口腔医院。
  口腔专科的发展与我省医疗旅游产业的建设关系紧密。目前,我省口腔专科技术水平仍然较低,无法满足南部地区病人来源广、病人多、病种杂等需求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需要。拟建设1所口腔医院承担南部地区人群口腔疾病的诊疗(包括口腔科、口腔颌面外科、正畸专科及口腔修复)、卫生宣教、疾病预防(口腔预防保健)等工作。
  1.规划地点:三亚。
  2.医院性质:新建民营,营利或非营利医院。
  3.等级与类别:三级专科。
  4.床位(牙椅)数:300张。
  5.最低投资:每床不低于80万元。
  6.资金来源: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
  7.用地面积:20000平方米。
  (四)综合医院一、综合医院二。
  到2015年我省拟建设2所三级综合医院,进一步缓解“看病难”问题,弥补我省医疗卫生资源总量缺少的局面。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综合医院,与公立医院有序竞争。拟建医院基本情况如下:
  1.规划地点:海口、三亚或其他市县。
  2.医院性质:营利或非营利医院,以合作方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
  3.类别与等级:三级综合。
  4.床位数:每所1000张。
  5.最低投资:每床不低于100万元。
  6.资金来源:社会资本独资或合资。
  7.用地面积:每所200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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