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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淄教安字〔2011〕18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为全面落实《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国办发〔2007〕9号),创新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研究新形势下学校安全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和推广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经验,提高安全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研究决定,开展安全教育与管理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二、参评案例形式
  安全教育与管理创新案例的形式主要有:安全教育优质课评选(义务教育段学校);其他安全教育活动评选,包括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教育主题班会、法制报告会,童谣、儿歌、小品、短剧等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安全警示语征集活动,安全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成功案例,安全教育及管理过程中其他优秀案例。
  三、参评案例要求
  1.安全教育优质课,参评人员要结合学校实际,每人提供一课时教学录像光盘一张,教案一式二份。教案统一用A4纸手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左侧装订,教案应包括题目、讲授人、所在学校、工作岗位、教育目的、重点、难点、方法和过程等内容,并制作相应的PowerPoint(ppt格式)课件,要求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画面清晰。其他安全教育活动,要将活动目的,主要内容及过程、效果和作用等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二份上报,必要时上报音像资料。
  2、上述案例内容要求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材料充实,能够突出创新的活动主题和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先进理念,科学性、实践性、教育性较强,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参评案例严禁抄袭,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并全市通报。
  4.2010年获奖作品不再参加评选。
  四、评奖及奖项设置
  市教育局成立安全教育与管理创新案例评审小组,根据上报数量情况,按照安全教育优质课类和其他安全教育活动类,各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活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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