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学校章程制定的基本原则
1.合法性原则。学校章程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不得超越本校职权或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范围。
2.基础性原则。学校章程只需对学校重大的、基本的问题做出原则规定。对于具体的、局部性问题则要通过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形成完备的内部管理体系来予以解决。
3.发展性原则。要注意将学校管理的现状与自主发展规划所确定的办学目标相结合,将本校优良传统与其他学校先进管理经验相结合,注意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留有空间。
4.人本性原则。教育的主体是人,一切教育管理和教学活动都要坚持以人为本,实行人本管理。切实保障学校科学发展、教师幸福执教、学生健康成长。
5.特色化原则。各校必须从学校的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分析自身优势、潜能和生长点,发挥个性和特色,坚持适用和实效,逐步形成本校的办学特色。
(二)学校章程的基本结构
学校章程一般由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构成。
1.总则,一般应载明:制定章程的目的、依据,学校的名称、校址,学校的性质、隶属关系、办学理念、培养目标、办学特色、教育原则,办学规模及校训、校徽、校歌、校庆纪念日等。
2.分则,是学校章程的实体性内容,一般应包括主要任务、内部管理体制、教师、学生、财务制度等内容。
主要任务。包括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内容、实施方式、基本要求,围绕办学目标而开展的教科研工作、后勤工作和安全工作,以及与家庭、社区建立广泛联系等。
内部管理体制。要具体规定校长的职责、权限及履行职责、权限的方式,党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学校中的职责、权限及开展工作的方式,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方式,教职工、学生和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监督的形式与途径,学校主要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分工,副校长及主要机构负责人等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等。
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明确教职工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方式,对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准入、聘任、奖惩、晋升以及权利和义务等做出规定。
学生。要对学生入学及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做出规定,明确学校的教育原则和奖惩规定,明确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教学。要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严格课程管理,规范教学内容,制定教学策略,优化课堂教学,形成教育特色,将德、智、体、美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