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
(淄教法字〔2011〕3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教育法制建设,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得到长足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不断提高。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根据《淄博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 2020年)》“学校要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学校章程,作为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依据”的要求,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推进现代学校章程建设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的重要意义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
宪法”,是学校管理的总纲,是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行,就办学宗旨、目标任务、内部管理体制及人事、财务活动等重大基本问题形成的全局性、纲领性文件。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做到一校一章程。
(一)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是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客观需要。制定学校章程是落实《
教育法》规定的“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章程’等基本条件”、学校“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依法接受监督”的重要保障,是实行依法治校,建立政府监督管理机制和学校自我约束机制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成为独立法人的基本前提。
(二)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是构建现代学校制度的主要内容。学校章程既要符合国家的教育政策,又要反映社会的教育要求,也要体现学校的发展需求。制定学校章程有利于克服传统管理的盲目性、随意性,实现现代学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有利于形成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
(三)加强学校章程建设是提高办学效益、打造教育品牌的重要手段。 制定学校章程,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有利于调动学校的办学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制定学校章程,明确学校的追求目标,彰显学校的办学个性,落实校本管理理念,可以为学校凝练办学特色、打造教育品牌提供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