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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首批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公布首批省级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的通知
(浙体群〔2007〕369号)


各市体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不断拓展青少年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空间,培养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大自然、热爱体育活动的良好品质,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的通知》(浙体群〔2007〕88号)要求,截止9月底有8个市体育局上报了“营地”创建材料,经实地核查和评审,决定嘉兴市海盐南北湖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绍兴市诸暨汤江岩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舟山市普陀麒麟山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3家单位为全省第一批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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