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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学节假日、寒暑假等放假安排的通知

  (一)寒假期间和国家法定节假日,所有中小学的各个年级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组织学生补课。暑假期间,新高三年级可安排不超过三周(15天)的时间进行培优补差,其余年级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补课。如有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
  (二)节假日期间,对学生的作业布置要适量,要给学生留出复习巩固和自行安排的时间,鼓励学生进行创新性的学习或参加社会实践,增强学习的主动性和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三)寒暑假期间,在落实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学生可参加社区组织的、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活动,如慰问军烈属、帮助孤寡老人和其他弱势群体、社区服务和公益性活动,以增长社会知识,增强社会实践能力。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此文件精神,妥善做好各个节假日的安排。今后,市教委不再在每个节假日前下发内容与此通知相同的文件。

  附件:重庆市2009年中小学节假日时间安排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

  附件:重庆市2009年中小学节假日时间安排表

序号

节假日名称

放假、开学时间安排

1

元旦

1月1-3日放假。其中1日为法定假日,3日为公休日,4日公休日调至2日。

2

寒假

小学1月10日放假,中学1月17日放假。

3

春节

1月25-31日放假。

4

春季开学

中小学2月10日开学

5

清明节

4月4-6日放假。其中4日为法定假日,5日为公休日,4日公休日调至6日。

6

劳动节

5月1-3日放假。其中1日为法定假日,2-3日为正常公休日。

7

端午节

5月28-30日放假。其中28日为法定假日,30日为公休日,31日公休日调至29日。

8

儿童节

6月1日小学放假1天,初中一、二年级下午安排活动。

9

暑假

7月4日起,中小学放假。

10

秋季开学

9月1日中小学开学。

11

教师节

9月10日,学校不停课,可组织教师开展庆祝活动。

12

国庆节、中秋节

10月1-8日放假。其中1-3日为法定假日,公休日及中秋节调至4-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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