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切实加强监管相对人法制宣传教育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监管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培训,努力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进一步增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餐饮服务单位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要紧密结合饮食健康安全和合理用药知识的普及,深化“法律六进”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有声势、有影响的主题法制宣传活动,重点进行食品药品法律基本知识、饮食用药安全知识以及依法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利意识培育。对新颁布和新修订的与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履行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及时开展专题宣传活动,保证法律法规的顺利贯彻实施。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本规划的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的五年普法规划,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做好“六五”普法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省局机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本规划和本单位制定的“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将适时对部分地区进行年度督促检查,2013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单位“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省局组织对“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其纳入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进行考核。省局成立由胡晓抒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六五”普法领导小组(详见附件),加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六五”普法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各地也要成立“六五”普法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加强对本部门“六五”普法工作的领导,适时开展督导,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