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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报送2011年度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鲁新出办字〔2011〕33号)


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今年我省出版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63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申报标准和条件

  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进行申报。

  1、认真执行参评基本条件规定,不符合基本任职条件、学历要求和业务条件的一般不得申报。对符合《山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指导条件(试行)》(鲁人发〔2005〕15号)破格申报编审、副编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人员,实行先考试再评审的办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严格执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政策的规定。有关具体政策按照《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使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309号)等规定执行。

  3、严格执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的规定。申报编审、副编审须取得规定的计算机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中暂不参加考试、免考部分科目(模块)或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规定的,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1、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具体要求仍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0〕48号)执行。

  2、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单位要认真履行审查、审核职责,严格把关,明确填写意见,并按要求签名盖章,其中,所在单位必须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及《评审简表》的“单位意见”栏中填写“本单位已对提供的申报材料逐一审核,真实准确,同意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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