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市属企业:
根据《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甬安委办明电〔2008〕4号)精神,确保国庆节前后企业安全稳定,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
随着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结束,个别企业在安全管理上有所松懈,容易引发事故。市属企业要从近期发生在相关领域和行业的特别重大事故中汲取教训,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理念,做到警钟长鸣、常年不懈。要结合本企业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事故防范,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突出重点,扩大防范,切实做好重点部位和危险源的监管工作
市属相关企业节日前后要加大对重点部位、重点项目、重要行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力度,落实好安保和巡查人员,落实好安全措施。严禁隐患车船“带病”运营,严禁车船超载、超速、超限运输,加强机场、车站、码头的安全管理,堵塞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飞机)的渠道,确保交通运输安全。要把好人员密集场所和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关,严防拥堵、踩踏等群死群伤事件发生。要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大对重点危险源的监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杜绝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违法违法行为。
三、深入排查,突出治理,努力消除可能引发事故各种隐患
国庆前后正值季节交替,特别是进入四季度后,是企业抓生产、促经营、赶进度的高峰,也是天气干燥,极易引发火灾等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市属各企业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对薄弱环节、重点领域、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在前一阶段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做好“回头看”,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推向深入,建立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健全和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质和防范工作。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突击抢工期、抢任务,坚决遏制事故苗头,切实将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