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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度省管企业文明单位复查和2011年度省管企业文明单位评选推荐的通知

  (二)各单位在填写省管企业文明单位复查表和申报表时,必须使用全称并与公章相符。

  (三)所有复查和申报材料均一式3份(16开纸双面打印)(同时报送电子版),限期整改单位整改情况报告1份。于2011年11月11日前报省管企业文明办。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耿鹏

  联系电话:(0531)85103732(传真)

  地  址:济南经十路9999号黄金时代广场1531室

  邮  编:250101

  电子邮箱:sdqywmw@126.com

  附件:1.省管企业文明单位申报表

  2.省管企业文明单位复查表

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

2011年11月2日

  附件1:
省管企业文明单位
申报表

  单 位 名 称                
  省管企业名称               
  填 表 日 期                





  山东省省管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制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 编

 

联系人/电话

 

企业性质

(国有独资或国有比例)

 

党政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任职时间

 

单位规模

 

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员数量、组织机构、专职政工干部的配备)

 

曾获得的荣誉称号(近两年以内)

 

按照《山东省省管企业文明单位建设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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