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将负责规模猪场信息报送的领导和具体操作及各监测点催报人员名单、各监测点基本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存出栏数、联系电话等内容)请在12月15日前书面和电子表(附件2)报我局防治处。联系人:余建娣

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办公室

二OO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1:全省生猪生产与防疫动态监测点分配表

地区

分配数(个)

杭州市

99

宁波市

71

嘉兴市

80

湖州市

41

绍兴市

55

金华市

86

衢州市

90

温州市

45

台州市

30

舟山市

14

丽水市

28

合计

639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